《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三章聚焦于“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具體規范,明確了在互聯網上提供此類服務時應遵循的各項要求,旨在保障信息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安全性,維護公眾健康權益。
本章首先界定了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范疇,包括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方面的知識普及、健康咨詢、信息查詢等服務。提供這些服務的網站或應用程序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或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組織運營,確保信息來源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在內容管理方面,辦法規定,發布的醫療保健信息應當科學、準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倫理規范。嚴禁發布虛假、夸大或誤導性的信息,特別是涉及疾病診斷、治療的具體方案,必須明確標注“僅供參考,不能替代專業醫師診斷和治療建議”等警示語。禁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診斷、治療等執業活動,除非是在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機構內,通過遠程醫療技術平臺,由執業醫師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的規范服務。
對于交互式服務,如在線健康咨詢,提供者應當對咨詢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核,并確保咨詢過程可追溯、記錄保存完整。必須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和隱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用戶的健康數據等敏感信息。
本章還強調了信息發布審核機制的重要性。運營主體應建立健全內部審核制度,對擬發布的醫療保健信息進行事前審核,確保內容合規。對于轉載的信息,應當注明出處,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在監督管理層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電信主管部門等,對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章規定,如發布違法信息、違規開展診療活動等行為,將依法予以警告、罰款、關閉網站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第三章通過細化服務提供者的資質、內容標準、行為邊界和監管責任,為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劃定了清晰的“跑道”,旨在促進該領域健康有序發展,讓網絡健康信息真正造福于民,同時有效防范潛在風險,筑牢網絡健康信息的安全防線。